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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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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我县各部门(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县城人员密集场所,口前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数局、县税务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还深入沿街商铺、食品作坊等个体经营户进行法治宣传,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了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为推动全县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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