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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前镇开展秸秆禁烧夜间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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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工作要求是全域、全时段禁烧,对发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公安、生态、环境、林业等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等,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近日,口前镇派出镇、村、社三级领导干部及辖区派出所民警组成多个的巡查小组,深入辖区开展夜间秸秆禁烧工作督导。 此次巡查,由包片领导带队,分别带领各小组深入口前镇全辖区开展巡查。重点巡查国道、省道和高速沿线、林缘地、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等地点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并通过流动车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消除日间巡逻和宣传的防控盲区,引导群众不想烧、不敢烧的舆论氛围。 连日来,口前镇深入贯彻各级秸秆禁烧要求,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坚决抓好政策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启动“白+黑”巡查机制,加强巡查管控和现场劝导,确保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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