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消除北大湖镇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两违”清查工作,北大湖镇要求各村(社区)对行政区域内以下八种建筑进行重点排查:一是居民(村民)自行建设的房屋。二是违法建筑。三是建设年代较早,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四是擅自改变批准用途的建筑。五是违法改扩建,存在坍塌隐患的建筑。六是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两违”清查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七是林区、矿区、垦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八是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同时,镇、村两级将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建立“一户一档”,实行“一户一策”,对台账内自建房采取贴封条、悬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等管控措施,落实包保,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定期巡视巡检制度。引导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通过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筑依法查处,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严肃查处。北大湖镇各个部门将分工合作,全力配合各村(社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争取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面排查、自查,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面整治,并在2023年以后常态化监管排查房屋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