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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蓝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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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蓝卓,男,1973年8月出生,满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永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永吉县黄榆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永吉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永吉县万昌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永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工作职责 协助县长分管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畜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乡镇等方面工作。负责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协助县长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业管理局)、县水利局、星星哨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永吉县分局、县气象局、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省蚕业研究所、农业银行永吉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永吉支行、永吉吉庆村镇银行、永吉农村商业银行、九台农村商业银行永吉支行、大地财产保险公司永吉营销部、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永吉支公司。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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