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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吉林省永吉县饮马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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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吉林省永吉县饮马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关于永吉县饮马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核意见》已由吉林省水利厅(吉水审批[2022]417号)文件批复,该工程已列入《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为做好吉林省永吉县饮马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永吉县饮马河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始于黄榆乡平埠子村,途经黄榆乡会源德村、茶壶咀村,金家满族乡卢家村、金家村、任家村、伊勒门村、莲花村,万昌镇裴家村、莲花村、万昌村,终到万昌镇新房子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护岸10处总长度5860米,修缮上下堤路31处总长度885.44米,新建防洪闸1座,拆除重建排涝站1座,拆除重建穿堤涵闸10座。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之日止,上述区域内禁止迁入人口;工程建设区域内禁止擅自开发土地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禁止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 、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征迁和移民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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