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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永吉县公安局机关简介

加入时间:2022-11-22 09:14

机关全称:永吉县公安局 

负责人:刘震  

机构地址:永吉县吉桦路1999号  

邮编:132200  

电话:0432-64236500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1.政治工作室   

收集、掌握、分析全局公安队伍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动态,研究制定队伍建设工作措施;负责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培训有关工作;主管班子“四好”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民警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考核和对一般行政职务、警衔、工资、福利的管理;办理县公安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表彰奖励、从优待警具体工作;负责承办管理警官证、工作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局宣传队伍管理建设,开展公安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职工文体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警务督察大队   

检查、纠察警容风纪;受理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查处涉警违法违纪案件、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办理、负责组织开展涉警信访维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审计工作;完成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3.警务保障室   

拟订全局警务配备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县公安局经费保障标准。管理、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开展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警械、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安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局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应急、抢险救援通讯保障任务;承担科技强警、通讯保障硬件设施建设任务。     

4.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   

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送有关社情、公安信息及全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拟订对策措施;负责110的值班、接处警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重大警令,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报警服务、指挥体系建设;起草重要文件、承办重大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统计、保密、档案、史志、信息、安全、目标任务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政府督办事项;承办全局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中涉及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内设情报室,收集整合各种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5.法制大队   

指导、监督、检查全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审核、拟定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的措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有关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法制理论研究、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承办县公安局国家赔偿、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   

6.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掌握全县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报送信息,拟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指导反恐、维稳隐蔽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和社科文化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侦破依据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侦查、防范和处置;协助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转化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   

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指导、监督全县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办重大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物品;指导派出所开展社区、农村、校园警务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在盐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依法管理集会、示威、游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会议、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负责来盐中央、省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指导、监督县域内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派出所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查办工作。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查办县域内财税、金融、商贸和市场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一般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9.出入境管理大队   

受理辖区范围内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核、审批全县因私出国境申请;受理辖区范围内境外人员签证、签注、证件申请,审批全县境外人员签证、签注、证件申请,制作、签发境外人员签证、签注、证件;处理全县境外人员证件报失等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受理、审核有关申请;依法查处全县各种违反出入境法律法规的案(事)件,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归口管理和掌握全县公安机关涉外案(事)件的查处、境外人员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对县局,出入境管理业务指导和有关警种境外人员管理的政策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境外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受理、审批全县宾馆、饭店和境外人员办公场所或居住地的申请;负责法定不批准出境报备人员的录入、传输、查控及有关归口管理工作;负责不准入境人员的录入、查控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涉外宾馆饭店、“三资”企业及大专院校等涉外单位的涉外管理工作;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负责办理县域居民出国的各种手续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盐的管理工作,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   

10.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全县道路交通指挥、路面执勤、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授权办理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协同巡警开展城区、交通路面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处置群众紧急求助;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制毒物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管理工作。开展机动车(拖拉机除外)、驾驶人管理工作。   

负责城区繁华街面和市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复杂场所及全县重要集镇的巡逻执勤,严密社会面控制,制止违法行为,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负责防爆、重大活动、重大行动的治安执勤,组织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暴力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   

11.户政管理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县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查处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社区治安防范、治保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治安员队伍管理工作。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承担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互联网运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联网单位的管理;开展网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获取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线索,依法依规使用互联网侦控和定位技术手段,查办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其他警种、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开展公安内网安全防护、检查、监督工作;保障警务活动中通信畅通;开展视频侦查设施建设,组织建立视频侦查技术队伍,利用视频侦查设备配合其他警种、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专门任务。   

13.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重大刑事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负责刑侦秘密力量建设和犯罪情报资料管理;协查追捕通缉案犯、逃犯。负责各种刑事案件现场勘查,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尸检勘查,管理刑事技术有关工作。大队内设特管中队,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开展毒品的“禁贩、禁种、禁吸、禁运”工作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负责各种毒品案件的侦破;指导全县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 

  14.森林警察大队 

  业务上受林业部门指导,继续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5.永吉县看守所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残刑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组织开展在押人员教育转化和狱内配侦工作;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医疗卫生。   

16.永吉县拘留所   

依法执行全县行政拘留人员的拘留处罚;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预防、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17.永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18.永吉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19.永吉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   

20.永吉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21.永吉县公安局北大湖派出所   

22.永吉县公安局岔路河派出所   

23.永吉县公安局双河镇派出所   

24.永吉县公安局万昌派出所   

25.永吉县公安局一拉溪派出所   

26.永吉县公安局金家派出所   

27.永吉县公安局西阳派出所   

28.永吉县公安局黄榆派出所   

29.永吉县公安局钼矿联勤警务室   

30.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协调、侦办全县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动态,收集、分析、研判犯罪信息和规律提出工作对策;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办理上级交办的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案(事)件,参与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派出所主要职责:   

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组织开展社区警务工作,经常向群众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防范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的工作;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调查、发现、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查处治安案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破重大案件;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维护治安秩序,加强内部单位、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组织群众抗险救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开展其他与社会治安有关的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负责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实施县公安局系统的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县的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置县域内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开展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永吉居留、旅行、就业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开展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开展机动车(拖拉机除外)、驾驶人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开展县域内危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收集、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三)负责来盐中央和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重要会议、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负责县公安局指挥系统、科技应用、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十五)拟订县公安局装备、备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局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队伍建设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七)拟定全局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局党风廉政、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全局警察和内设单位的执法活动;查处全局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按照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   

(十八)领导全县消防部队建设,对永吉县公安局武警消防大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九)承担县禁毒委、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永吉县公安局设置30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14个,派出机构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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