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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民政局机关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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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称:永吉县民政局 负责人:李树春 机构地址:永吉大街377号 邮编:132200 电话:0432-64239270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 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社会事务科 社会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查处民政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承担民政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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