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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20年永吉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解读

加入时间:2021-03-02 14:53

一、《方案》实施背景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加强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积极营造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优良营商环境 

二、宣传月活动主要目标 

持续加大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力度,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明确《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加强《条例》学习宣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了解《条例》有关规定,营造全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26日。 

四、活动主要步骤 

(一)发动学习研讨,提高思想认识。 

1.组织开展《条例》学习研讨会。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开展一次《条例》学习交流研讨会,鼓励干部联系工作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务必将《条例》学懂、学透。(责任单位:乡镇、开发区各部门 

2.开展清理不符合《条例》现行规定专项行动。按照国务院推进转变职能协调小组以及省软环境办《关于做好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要求有关制度文件的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应当予以废止;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应当进行修订;部门、地方之间政策不配套、不协同的,要以此次清理为契机,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推动消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乡镇、开发区、各部门 

(二)丰富宣传主体,营造舆论氛围。 

1.新闻媒体宣传。 

协调永吉县广播电视台、永吉发布等新闻媒体播发“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访。(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局、县融媒体中心 

2.社会宣传。 

1)乡镇、开发区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辖区政务大厅、主要街道、重点商圈、休闲广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统一规划点位布置,通过设置宣传板、悬挂宣传条幅、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宣传。(责任单位:乡镇、开发区、各单位 

(2)在公交语音报站广告公交电视及公路设置LED屏幕处同步播放《条例》宣传语。(责任单位:交通局) 

3.网络宣传。 

政府网站显要位置刊发《条例》发布稿、《条例》宣传标语等。(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三)做好总结反馈,推动任务落实。 

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此次《条例》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着重关注《条例》执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针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 

政策源文件:http://xxgk.jlyj.gov.cn/gzbm/ghj/xxgkml/202103/t20210302_934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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