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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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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永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实施严格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强化外来人员管理,从吉林省以外区域,特别是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来(返回)永吉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共同居住人员,必须主动向乡镇(区)、村(社区)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按照居家隔离规程主动居家隔离14天。 2.城镇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各小区要封闭管控,每个小区仅保留一个出入通道(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通行),由口前镇、社区负责设立防控检测点,做好进出人员登记、测温。居民凭身份证进出小区,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3.乡村以自然屯为单位,所有路口全部设卡,只保留一个出入口(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通行),由专人看护,做好登记、测温,严控人员出入。 4.倡导“全民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家庭除外)每天只安排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必须戴口罩,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等特殊原因外,不允许外出。 5.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房主和承租人要及时向乡镇(区)、村(社区)报告,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6.全县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7.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县人员流动管控,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对于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管控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政策解读:http://www.jlyj.gov.cn/xxgk/zcjdl/202004/t20200401_745226.html 永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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