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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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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决策部署,有效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坚持“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精准摸底,精细管理;坚持优化服务,提供便利;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动员;坚持加强监督,推动落实;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接种意愿。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关 聪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宪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晶波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成彬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常 淼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伟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丹鹤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金成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 建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先晶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铮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中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任铁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 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卢继辉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闫明亮 县商务局副局长 孟庆丰 永吉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学强 口前镇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钱 多 口前镇武装部部长 尚艳青 北大湖镇宣传委员 董明旭 万昌镇政法委员 刘铁兵 双河镇副镇长 单 川 西阳镇副镇长 任红菲 一拉溪镇宣传委员 赵雪松 金家乡政法委员 齐云飞 黄榆乡武装部长 赵星元 岔路河镇宣传委员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区)、各部门(单位)继续按照职责分工执行前期工作方案,做好指导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目标人群 现阶段疫苗接种的重点是针对不同目标人群补齐免疫水平差距,进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目标人群如下: (一)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 包括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 五、时间间隔和疫苗选择 (一)时间间隔。 未感染的目标人群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时间间隔要求完成后续剂次疫苗接种。其中,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 (二)疫苗选择。 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已纳入紧急使用,可用于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 未感染目标人群基础免疫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印发方案执行,加强免疫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其他已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纳入紧急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进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其他已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纳入紧急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3-17岁人群,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印发方案执行。 后续将根据国家及省市工作要求,适时调整接种策略。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4月3日至30日)。 4月14日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国家方案相关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人员及应急救治人员全员培训。 4月30日前县疾控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人员、场地、耗材、冷链、信息化系统等设备设施配置到位;完善新冠病毒疫苗供应、储运、接种等各项工作流程和安全保障措施。 (二)摸排登记工作(4月25日至5月8日)。 各乡镇(区)要全面落实“政府找人”责任,按照网格管理要求,以社区、村屯为单位,针对目标人群精准摸排,实现辖区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登记工作全覆盖。一是各社区、村屯应逐人登记,不落一人,及时更新完善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二是对不能接种的,要逐一列明具体原因,其中因禁忌症不能接种的,要留存接种禁忌证明,确保有据可查;三是各乡镇(区)应统筹做好辖区摸底统计工作,汇总《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摸底调查统计表》,经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后,于5月8日前报永吉县疫情防控办。 各部门(单位)要指导本行业人员所在单位做好摸底登记工作。 (三)组织动员工作(4月25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区)结合摸排登记工作,立即启动目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工作。 1.预热阶段(4月25日至5月8日)。社区、村屯结合摸排登记工作,以网格为单位,将宣传内容铺陈到位。宣传内容以传达国务院联防联控《关于印发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3〕4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解读问答》为主。各社区村屯要有效利用楼道单元、宣传栏、网格微信群、制作短视频的形式等全面展开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基层网格宣传无遗漏。 2.广泛宣传动员阶段(新技术路线疫苗到位至6月30日)。6月底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辖区内目标人群全部组织动员到位。国家优先推荐的新技术路线疫苗(指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下同)供应到位后,社区、村屯要针对目标人群个体通知到位,要确保辖区所有目标人群知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重要性,其中以国家优先推荐的新技术路线疫苗适应人群为重点动员对象。 各部门(单位)要指导本行业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3.60岁以上人群再次动员阶段(7月1日—31日)。结合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情况,查缺补漏,再次组织动员。 (四)有序推进接种工作(新技术路线疫苗供应到位至7月底)。 各乡镇(区)要有效衔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个环节,挂图作战,边动员边接种,以国家优先推荐的新技术路线疫苗适应人群为主,先易后难,应接早接,愿接尽接,有序推进接种工作。 1.集中接种(新技术路线疫苗供应到位至6月30日)。 以接种点场所接种为主,6月底前完成总接种任务量80%。各乡镇(区)应于5月8日前完成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对接工作。各接种单位应建立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确保老年人应接早接,应接尽接。 2.清尾接种(7月1日—31日)。 针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经过评估,组建接种队,加大入户接种力度,满足群众愿接尽接需求。 (五)总结评估接种工作。 县防办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工作,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总结工作经验,撰写总结报告,并将考核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合理开放接种点,优化接种服务。 一是根据各乡镇(区)组织动员情况,科学合理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丰富并优化多技术路线新冠病毒疫苗储备,满足不同接种需求,提升接种服务能力,确保辖区居民能就近就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是各预防接种单位,按照疫苗接种工作时间安排在指定日期、时间内必须面向全县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节假日期间应做好工作人员轮休安排。 三是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困难,通过主动提醒、提前预约、设立“绿色通道”、开展“接种进社区”、“入户接种”等方式,提升老年人疫苗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四是各接种点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提升接种效率。依托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要优先安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 五是要做好不同种类疫苗适应人群的解释工作,做好3-11岁、残障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工作,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的温度。 六是特殊人群的接种政策及接种信息处理原则继续执行前期方案:继续指定北华附属医院成人预防接种门诊为持合法证件外籍人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定点单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由属地政府继续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进行组织接种;长期在吉居住无合法证件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由乡镇(区)政府联系县疫情防控办赴指定接种单位接种;在吉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件就近就便接种。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工作,有效对接协同,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强化接种安全。 各接种单位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疫苗出入库、检验、流向管理,健全疫苗全程追溯体系,严禁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管失控。要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要严格落实老年人接种前健康问询、接种后3天内社区随访的工作要求。 县卫生健康局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 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 (三)科学评估接种禁忌。 接种单位医务人员要特别加大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注意事项的培训力度,重点把握禁忌症的判定方法,科学评估接种禁忌。 (四)加强养老院等机构场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县民政局要落实主管责任,做好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人健身娱乐场所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尽快实现应接尽接。一是各养老院要建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二是各养老院应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建立双向联系机制,新入住老年人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要在7日内将相关信息报给定点接种单位,接种单位应对其接种禁忌症等情况作出判定,符合接种条件的应及时安排接种;三是民政等主管部门要对养老院等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工作。 (五)党员干部带头接种。 各单位的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符合接种条件的带头接种。机关工委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在职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定期调度工作。 (六)不同人群精细化分层,差异化动员。 为确保完成主体任务,宣传动员工作以先易后难、主体人群优先为原则,依据现有技术路线疫苗针对的目标人群,实施差异化组织动员策略。 1.60岁以上人群。该人群主体为新技术路线疫苗目标人群,部分为原技术路线疫苗(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的灭活新冠病毒疫苗,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均为宣传动员重点人群。各乡镇(区)、各养老机构等应严格落实登记、告知和动员工作,做好禁忌症证明存档工作,符合相应技术路线疫苗接种条件的,应接尽接。 2.18-59岁人群。该人群主体为新技术路线疫苗目标人群,部分为原技术路线疫苗目标人群。应全面做好登记和宣传动员工作,其中符合新技术路线疫苗接种条件的,应告知到位,拒绝接种的,如实登记原因。高风险及重点岗位人员,符合新技术路线疫苗接种条件的,应接尽接。 3.3-17岁人群。均为原技术路线疫苗目标人群。该人群组织动员难度大,意愿低,接种难度及风险高,综合评估接种风险、难度及效益,落实愿接尽接原则。针对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县教育局应依托学校及幼儿园履行告知责任;接种单位严格落实知情同意、自愿接种原则。 4.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将适时调整宣传动员策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责任,发挥行业线条作用。 各乡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好本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任务的推进与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疫苗接种的监督管理和正面引导,引导推动本行业人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县委宣传部有针对性地制定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多措并举,重点宣传疫苗接种的目的意义和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种率。 (三)加强监督评估工作。 县防办将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加强疫苗接种监督评估工作。对疫苗接种工作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对相关部门接种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对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专项指导、督导检查,对进度迟缓和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区)、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要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虚假接种”和“纸面接种”,凡存在造假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解读文件:http://www.jlyj.gov.cn/xxgk/zcjdl/202306/t20230614_1135177.html 视频解读文件:http://www.jlyj.gov.cn/xxgk/zcjdl/202311/t20231114_11656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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