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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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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吉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现对其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22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吉政函〔2022〕32号)文件,要求根据《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衔接好本地区建设目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有关规定,为统筹安排和科学指导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起草编制了《建设规划》。 二、起草依据 《规划》主要以《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三、主要内容 《规划》立足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数量和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统筹推进“田、土、水、路”综合治理,完善我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围绕我市农业基本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形式、总体目标、建设内容和任务、项目监管和管护、资金筹措、环境影响和保障措施8个部分,提出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目标,明确了建设标准和重点,规划了各县(市)区建设任务,制定了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以及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措施。通过《规划》实施,力争到2028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累计达到1033.26万亩,把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累计达到1112万亩,把全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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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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