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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永吉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

加入时间:2024-03-15 14:35

一、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遵循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 

二、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报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开。 

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密级规定。凡涉密信息,各科室及办公室须在信息上标明密级。标明国家密级又未解密的文件资料不得公开。虽标明国家秘密、机密、绝密,但已经制文机关或其上级主管机关解密的除外。 

四、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定密工作。保密工作人员要准确确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事项)应当准确界定其是否涉密及其密级。 

五、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督查。保密工作负责人要指导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检查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现泄密情况,及时督促采取补救措施,并视情况提出或作出处理建议、意见。 

六、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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