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九部委第162号令)、《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吉林省政府第204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37号)、《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18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磐政办函[2018]20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第一季度新增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35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4日),广大人民群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附件:一季度新增名单
磐石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