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在我市发生和传播,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广大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必要不出省,如确需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返磐后主动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
2.凡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磐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告,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的实行“落地即检”。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机构暂不接待升学宴、生日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聚集、聚餐活动。要坚持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并提前向举办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考试、演出、赛事、展会等各类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聚集性疫情的风险。
4.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活动;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台球室、体育健身、洗浴场所实行限流错峰制度,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景区景点室外部分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错峰要求,严格控制瞬间流量;景区景点室内部分关闭,内部表演暂停;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
5.网吧、KTV、游艺厅、棋牌室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由行业管理部门暂停营业。
6.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务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等住宿服务场所;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要全面落实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测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7.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8.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风险最有效手段,广大居民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尽快尽早接种疫苗,提高自身防护能力,有效建立全市居民免疫屏障。
鉴于当前形势,采取以上措施,是抗击疫情的需要,请各经营单位和广大居民给予支持和理解,自觉遵照本通告要求执行。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磐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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