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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调整城区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听证报告
日期:2022-05-27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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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2022年5月26日上午9时,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在磐石市磐橡绿色食品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调整我市城区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对城区天然气价格依法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调整我市城区天然气价格并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二、听证会举办时间及地点

  办证会举办时间:2022年5月26日9时

  听证会举办地点:磐石市磐橡绿色食品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人(3名)

  王云飞  董海光  罗旭敏

  (二)消费者参加人(9名)

  杨杭  逄亚龙  赵  赫  武金萍  娄元义

  范革  野忠良  周彦福  侯艳华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8名

  徐绍林  李刚  季羽佳  张蔡红

  吕明祥  张鑫  王利民  闫振国

  (四)经营者参加人(2名) 

  吴春雨  白嘉潆

  四、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磐石发布、抖音短视频等平台发布公告,消费者参加人经自愿报名、街道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通过市发改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共产生19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来自我市各个阶层和行业。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占47%。经营者代表2名,市人大、市政协、总工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8名,听证会参加人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会参加人19人,实到19人,占应到人数的100%,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的要求,其中消费者代表出席9人,占实际出席人数47%,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消费者人数不少于实际出席人数五分之二的要求,听证会如期举行。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共设3名听证人:分别是市发改局副局长王云飞、价格认证管理科科长董海光、价格管理科科长罗旭敏。

  本次听证会由听证人王云飞主持,听证人罗旭敏陈述调整我市城区天然气价格听证方案,听证人董海光陈述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19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进行了发言和询问,围绕定价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从不同角度充分表达了社会各群体的意见和观点,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建议。对听证参加人的发言,市发改局在听证会期间同步作了听证笔录,每位参加人均审阅了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对于听证会参加人的个别询问,听证人给予了现场解释说明。最后听证会主持人作了总结发言,表示将认真研究各位听证参加人及各方意见,充分吸收代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并形成《磐石市调整城区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听证报告》。

  五、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19名与会听证人参加人对定价方案发表了意见建议,阐述了理由,并就有关疑问进行了询问。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会材料准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方面表示认可,同时对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意见如下:

  (一)对天然气价格标准的意见

  听证代表均认为天然气调价方案有法有据,经过了法定程序,价格标准也合情合理,可以体现天然气作为稀缺清洁能源的属性,调价幅度在可承受范围。用气企业表示相比于传统的锅炉房,使用天然气更加环保、安全,调整后的价格也对企业有益,同意调价方案。

  (二)对阶梯气量的建议

  通过听证会讨论和前期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有部分居民用户对天然气分档气量提出建议,应综合考虑居民用户利益,增加居民第一阶梯用气量,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三)对计价方式的建议

  有2位代表提出,因我市大多数用户为IC卡燃气表,在实施居民阶梯价格后,如何充值缴费,如何计算计价周期不是很明确,企业应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其他方面建议

  有代表提出燃气企业要健全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百姓燃气方面的信访问题;在梅桦线燃气管道接通后,根据进气价变动情况,应及时调整天然气价格。

  六、听证人对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听证人认为,本次听证会收到预期效果。听证参加人认真负责、调研深入,提出的建议客观中肯,其中不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天然气价格调整提供了较好的思路,在定价决策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有关意见处理建议如下:

  (一)对于增加居民用气阶梯分档气量的建议,听证人综合考虑居民用气实际,参考周边县市分档气量,通过与企业沟通协商,拟定第一档气量为140立方米/年以下,第二档气量为141-220立方米/年以下,第三档气量为221立方米/年以上。

  (二)对于计价方式的建议,听证人认为代表意见合理,建议燃气企业要做好缴费方案,指导用户合理购气,实施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后,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其他方面的建议,听证人表示将根据天然气进价变动及配气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

  七、拟定调价方案

  1. 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为3.7元/立方米,第一档气量140立方米/年以下;第二档价格为4.44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141-220立方米/年;第三档价格为5.55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221立方米/年以上。

  2. 非居民用气价格为4.09元/立方米,非居民在基准价基础上可最高上浮10%(最高至4.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3. 同步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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