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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人民政府| 2024-01-2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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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气象局关于规范升放气球活动的公告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因庆典气球爆炸而引发人员伤亡以及因系留气球脱落升空侵入航线影响航空安全的事件。为进一步做好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以下称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航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将升放气球活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开展升放气球活动要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无资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严禁不经审批或不按审批内容升放气球;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严禁不按国家规定运输、使用和存放危险气体;严禁不按标准规范规程升放气球;严禁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严禁出租、出借、挂靠升放气球资质。

  三、对于无资质从事升放气球活动、未经审批擅自升放气球、升现场无专人值守、使用无《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升放气球等行为,气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欢迎广大市民提供违规升放气球问题线索。

  投诉举报电话:65222070。

   

   

  磐石市气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