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磐石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依法确认继续有效8件,宣布失效80件,决定废止3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宣布失效和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磐石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8日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磐石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依法确认继续有效8件,宣布失效80件,决定废止37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宣布失效和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磐石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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