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夏季高温炎热且逢学生暑假,短时强降雨多发频发,水库、河道、池塘、山洪沟等周边区域易引发安全隐患。为切实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严禁在危险水域进行游泳、戏水、捕鱼、非法取水等活动;严禁强降雨期间在水库塘坝附近垂钓、逗留;严禁破坏防护栏、警示牌等防溺水设施;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二、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监管职责,教育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遇溺水事件发生时,要立即求救,科学施救,确保自身安全。
三、汛期短时强降雨多发、频发,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广大群众要及时了解天气预警信息和掌握必备的防范自救知识。雨天出行时,不要在山洪沟、桥涵内和地势低洼处避雨,切不可在车内躲避或顺河谷方向逃避,应以最快速度向左右两侧高坡撤离;切不可步行涉水或驾车强行通过,以免发生意外。
四、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并对身边发现的水上危险行为及时进行劝导,人人争做安全防护的宣传员,形成良好的安全防护氛围。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五、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域安全管理、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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