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地审批
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或集镇规划
2.经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同意
3.与被占地单位签订用地协议
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审批表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3.地质灾害情况说明
4.拟占士地权属证明
5.集体组织意见占地证明
6.项目占地位置国
7.建设项目立项批文件
8.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9.占地申请及平面示意图
10.勘测定界技木报告书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请您在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到磐石市政务大厅六楼02#窗口(磐石经济开发区建设大街2555号);我们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如您想到窗口领取,请告知我们。
窗口咨询电话:0432-65251210,手机号:18504422989;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咨询网址:http://zwfw.jlcity.gov.cn:66/pro/#/pro/work/bsznxq?id=11220284MB15612990400011500100001。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渠道:
1.市长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
2.投诉举报电话:0432-65251205
3.直接到政务大厅七楼督查室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