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32-6525060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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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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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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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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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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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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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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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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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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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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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松山镇新民村南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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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84108207JC00008F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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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330
房屋: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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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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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