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32-6525060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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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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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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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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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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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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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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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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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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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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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朝阳山镇朝阳山村朝阳山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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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84110213GE00002L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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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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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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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