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磐石市东宁街综合楼-131的不动产颁发的吉(2022)磐石市不动产权第000441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丽
登记机构: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