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坤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磐石市呼兰镇乱泥村东长水屯房屋颁发的磐(集)建《1103-3-057号(档案编号)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宝坤
登记机构: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