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冬梅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磐石市河南街前景小区3#-1072房屋颁发的所有权证号:000400400320002278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冬梅
登记机构: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