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和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磐石市烟筒山镇振兴村振兴屯房屋颁发的:磐集建(1988)字第243100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吉房权磐字第14-05-146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倩
登记机构:磐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