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下乡巡查时,在朝阳山镇红五月村胡家屯北侧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经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该违法用地主体为磐石市福乐居养老中心,占地2718平方米用于建停车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占地。
2020年4月1日,我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4月23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0年4月27日,我局对违法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主体于2020年5月12日缴纳罚没款。
2020年11月16日,我局依法申请磐石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2020年11月20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现该案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