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下乡巡查时,在吉昌镇当石村板凳河屯西北侧发现有违法占地行为。经工作人员调查取证,该违法用地主体为磐石市吉昌镇顺昆输送机制造厂,单位法人为王昆,占地1093平方米用于扩建库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占地。
2019年7月18日,我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8月19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9年9月3日,我局对违法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主体于2019年9月4日缴纳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