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7月7日我局拟对吉林华信新型结构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8日(2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5251507 65251504
通讯地址:磐石经济开发区环保局综合楼
邮 编:132000
项目名称: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热轧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铸锻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铸锻工业园内。项目主体工程粗轧区域将大立轧与三辊横列式开坯轧机机组工艺淘汰,改为“2 架立轧机组+5 架二辊平轧轧机机组”的粗轧连轧机组工艺,精轧区域由原来的“3 立 8 平”共计 11 组轧机,改造为“2 立 9 平”共计 11 组轧机新工艺布局,增加精轧轧制薄带钢的轧制能力;浊环水处理系统增加承压一体化水处理系统,三岔区域精轧出口过桥及扭转导板的总长度增加 3m,2.8m 扭转导板更换为5m扭转导板,1号夹送辊到精轧末架轧机的距离增加到10.8m。
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完成热轧生产线升级改造工作(仅为淘汰老旧设备,生产工艺整体未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变动)。但是根据 2003 年环评批复文件,轧钢产能为 70万t,而至2014 年,实际产能却已达108万吨,根据《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轧钢产能大于30%则属于重大变动,应编制环评文件。建设单位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目前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已经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吉市环责改字[2021]PS19号),并责令建设单位三个月内补办环评及审批,并且通过环保验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轧钢废气采用水雾除尘设备进行处理,确保其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切实做好加热炉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其废气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 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净环废水排入浊环水系统,浊环废水经承压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各类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废钢、废铁、废导卫、废轧辊、废备件、氧化铁皮、沉淀池钢渣送炼轧厂做炼钢原料;废耐火材料外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精轧区、粗轧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基础必须防渗,渗透系数小于 1.0×10 -10cm/s,设备操作间控制室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严防产生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