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磐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4月28日
整改任务 |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与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个别谈话中感到,大家对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紧迫感危机感还不强。认为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不错的成绩,最困难时期已经过去,讲问题避重就轻,思想上普遍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推进力度明显放缓。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工作滞后归结于财力有限、疫情、雨季影响等客观原因。部分干部仍处于“追责压力”“不干不行”被动状态,缺乏长期发展思路。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有“等一等、看一看”消极态度,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持续性不足,不敢担当,不愿作为。 |
整改目标 |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正确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复杂形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
整改措施 |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通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市委、市政府以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市环委会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于本地区、本行业中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管发展、管部门、管行业、管生产、管监管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科学设定绩效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分比例,强化刚性指标约束和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力。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四)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推动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我市已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2024年1月30日,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了2024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此外,市长针对挡石河污染的问题,2次召集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市委主要领导深入现场,督导秸秆禁烧工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三)按照磐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科学设定绩效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分数,引导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四)我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历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排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问题,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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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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