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四)销号确认表

来源:   时间: 2024-12-23 10:26
 磐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四)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磐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123

整改任务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吉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三级响应机制编制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存在预案照抄照搬,只修时间,不修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等问题。市气象局、市农委、公安局交通支队、吉林市经开区、吉林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永吉经济开发区等地区、单位,分别存在预案未修订、新修订的预案仍按原四级预警响应,甚至出现上级有关规定未颁布实施,即修订为三级预警响应。现场检查多数商砼企业存在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或预警响应仍为四级,磐石市5家供热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响应仍为四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目标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预防、预警、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

 (一)待吉林市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印发后,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时牵头组织修订《磐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责令涉及问题的5家供热企业严格按照要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举一反三,开展辖区内供热企业排查,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否存在修订不及时、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企业责令整改,重新修订完善并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三)供热季节指导各供热企业落实信息公示、错峰启炉、应急演练、停产限产等相关要求,切实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9月,《磐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并印发。

(二)北亚、隆昌白云、海达、三兴等辖区内全部供热企业已经重新修订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三)开展了执法检查,2024年进入供热季以来,城区各供热企业锅炉废气排放均达标。辖区2024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

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