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 |
| 谁能办 | 办理人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2.达到60周岁,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无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 3.符合下列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也应当享受奖励待遇: (1)离婚、再婚未再生育或者未违法收养子女的; (2)退休时独生子女已经死亡的; (3)无子女退休的但1979年9月女方年龄达到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夫妻和未婚的公民除外。 | |
| 怎么办 | 一般情况 |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报人、配偶及独生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申报人、配偶及独生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正反面1张,配偶身份证正反面1张,独生子女身份证正反面1张)。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张)。独生子女证未办理或者办理后丢失的,由户籍所在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4.《申报表》。 5.《调查表》。 6.申报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时需提供奖励对象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社会保障卡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不清的,要书写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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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情况 | 1.申报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申报人离异再婚的,需由本人原单位或村(社区)出具再婚未再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或配偶或独生子女死亡的,需出具火化证明或医院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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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结果 | 一般情况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如遇特殊情况工作人员核实完情况后会电话告知当事人。 | 
| 去哪办 | 线上 | 无1.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 2搜索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3.点击“在线办理”,按步骤操作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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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下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人民政府三楼321+磐石市永昌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 | 
| 咨询谁 |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 |
| 咋投诉 | 意见建议可拨打0431-82752716或0431-12345热线。也可登录“吉事办”通过“接诉即办”反馈。>>服务投诉 | |
| 相关链接 | 
 http://zwfw.jl.gov.cn/jlpsszwfww/bsznxq/?taskCode=11220284MB1560704C422082301400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