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18-06-21 11:10
  

               磐政发〔201524

                              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磐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磐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

                                                                  20151026


                                磐石市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350号)和《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15年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医改发〔20153号)要求,为推进我市(市医院、中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为统领,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为核心,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统筹推进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起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居民医疗要求相适应、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自身特点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补偿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930日零时起,市医院、中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的补偿来源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主要依靠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三分之一由政府增加投入解决,三分之二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弥补。医院同时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和减少运行成本。

1.落实政府投入政策。核实并锁定县级医院历史债务。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设备。市政府作为公立医院的主办主体,负责全面落实对市医院、中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和投入政策。按照《吉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办法》(吉医改办联发〔20151号)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后,市医院和中医院两家医院药品减少收入的三分之二部分由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补齐,另外三分之一部分由省级财政和本级财政补偿,其中本级财政承担25%的补偿额度。以2014年市医院和中医院财务决算中药品收入为依据,核定年度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69万元。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预算执行,并将省(含中央)补助资金连同本级应分担的补助资金,及时核拨到市医院和中医院。医院综合改革后,年度收支结余全额留用,主要用于医院发展建设和职工个人绩效奖励。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将财政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项目。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原则,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办法,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930零时起,市医院,中医院严格按照《吉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吉省价格〔2015163号),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手术类、普通护理类、普通中西医诊察(查)类(不含高级专家诊察〔查〕费)、中医服务类、床位费(含医用垃圾处理费)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类(包括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CT)扫描、超声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政策规定纳入医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支付范围。门诊诊察(查)费(不含高级专家诊察〔查〕费)提高部分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总额医保经办机构会同市医院、中医院共同测算确定。

3.规范药品采购供应。药品采购供应遵循“政府主导、网上集中采购”原则,统一纳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管理。医院必须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目录”内药品,禁止标外采购或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我省增补品种目录和医保、新农合药品目录中药品。继续按照原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比例(试行)的通知》(吉卫发〔2010359号)要求,逐步提高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量所占药品品种总数的比例和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医院同期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鼓励医院优先配备、推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鼓励采购国产品种,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作为医师定期考核、年终考评主要内容之一,与考核层次评定、绩效工资发放挂钩,奖优罚劣,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4.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按照“保障基本、建立机制、强化监督、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吉林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201431号)、《吉林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卫联发〔201456号)要求,将医保支付制度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效衔接。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调整的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管理范围内,确保医保服务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复合付费方式,发挥医保对医疗总费用的调控引导优势。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并确保一定数量中医优势的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加快实现付费方式由后付制向预付制的转变,并逐渐覆盖县级医院所有的病种。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间有效协商和风险分担机制,按照结余奖励、超支分担原则,合理确定医疗保险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对结余资金和超支费用分担比例,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团购优势,确定合理的付费标准,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充分发挥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督,加强对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外药品控制率、药占比、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实时监控。

(二)改革人事分配机制

1.科学核定机构编制。按照县域人口总数,综合考虑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工作量,以及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和实际在岗人员数量等因素,根据《吉林省试点县(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标准(试行)》(吉编发〔201343号)要求,由编办按照户籍人口总数采取分段超额累进方式进行计算,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按编制标准配置的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核定编制的85%(中医院中医类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60%),现有人员结构未达到标准比例的要逐步过渡到核定标准比例。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竞聘、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未聘人员要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三)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1.明确功能定位。筑牢县级医院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的龙头地位,发挥公立医院作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作用。与城市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为辖区居民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急危重症病人抢救及疑难病转诊,努力降低域外转诊率;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培训指导、对口支援;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新进入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全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人才引用制度,制定实效明显的鼓励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专业骨干到公立医院执业。

3.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利用省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实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改革中医药补偿机制,落实和完善政府对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在医保支付政策中鼓励使用中医药。遵循中医药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加强中医的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功能,提升中医药辨证论治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学科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鼓励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加强对基层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逐步建立中医院帮扶基层的新机制。

(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运行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2.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合理界定政府和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权责关系,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以及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

.完善绩效考核。建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全面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医院的公益性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对医院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点指标,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五)加强上下联动

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三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医疗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治疗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强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六)完善监管机制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加强对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管。建立县级医院医药费用监测与控制机制,及时查处只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促进诚信服务。加强对县级医院履行职能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县级医院预算、收支、资产、成本等财务管理以及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各部门间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考核档案。实施公正、透明的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加强社会监督。推进县级医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前准备阶段(820日―920)。组织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医院、中医医院做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前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921日―1031日)。组织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医院、中医医院参加省里的政策培训,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930日零时起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三)督导验收阶段(111日―1130日)。做好迎接市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改革情况督导评估,及省医改领导小组对各地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现场复核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1日―1231日)。结合督导评估、复核验收情况,结合省医改领导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县医改领导小组进行针对性的整改提高,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年度改革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磐石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具体负责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二)加大政府资金支持。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政策,切实解决离退休人员费用,保障医院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

(三)强化宣传。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拥护医改、积极参与医改,发挥医改主力军作用。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解读,使全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磐石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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