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操作社会监督的通知

   时间: 2022-11-02 14:09

 

 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核酸采样队伍的操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核酸采样操作规范,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核酸检测与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操作社会监督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432-65223805,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我市核酸采样不规范等相关问题线索可如实反映。

二、核酸采样标准为:被采集人员头部微仰,嘴张大,露出两侧扁桃体,采样员将拭子绕过舌根,在被采集者两侧扁桃体稍微用力来回擦拭至少三次,然后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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