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残联发〔2021〕5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残联,各县(市、区)残联:
现将《吉林省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好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吉林省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残联助力乡村振兴 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落地见效,确保村级残疾人活动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顺利开展,提升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在项目设计、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特别是连续5年将无障碍家改项目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统筹推进,有力地保障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全省各级残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践行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谋划、主动作为、主动服务,持续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从根本上改善了受益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套设施及出行条件。5年来,共投入改造资金8000余万元,2.7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从中受益,其中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得到全覆盖。
“十四五”时期,省残联将全面实施“残联助力乡村振兴 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仍然是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2021年,省政府将“为2000个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对于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各地残联一定要从乡村振兴和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政治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任务目标
五年内为9400多个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城乡10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每年度为2000个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2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助力乡村振兴,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三、实施对象
(一)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
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是指与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包括农村村部、村民服务中心、村活动室、村医务室、村残疾人协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摘帽村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
困难残疾人家庭是指具有吉林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边缘或低收入的城市和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住房应具备改造条件,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5年内没有接受过无障碍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重度残疾、多重残疾、老残一体、残病一体家庭。
四、改造内容及资金标准
各地要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南》和中国残联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根据残疾人服务场所和残疾人家庭的特点及实际需要,科学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改造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发挥最大效用,真正改其所需。改造完毕后,在被改造场所或家庭悬挂统一标识牌匾:吉林省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无障碍改造项目,牌匾大小为40cm*20cm。
改造参考标准:
(一)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内容和资金标准。
农村村部等残疾人集中活动场所室外设置坡道,安装抓杆、扶手等。要求坡道外观整洁平整,抓杆、扶手稳固安全,完全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改造补贴标准为每个村5000元。
(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和资金标准。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家庭庭院、厨房、卫生间、卧室等部位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具体包括院落平整、入口坡化、安装淋浴器、坐便器、浴凳、扶手等。改造标准为每户5000元左右。
2.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铺设盲道或提示盲道,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和盲人读屏软件、改装电器声控开关、安装热水器、浴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改造标准为每户1000元左右。
3.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安装闪光门铃、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安装热水器等无障碍生活用品。有与外界交流能力和愿望的,应为其创造交流条件和无障碍环境。改造标准为每户1000元左右。
4.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安装热水器、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安装防撞护角等。改造标准为每户1000元左右。
五、经费投入
中央彩票公益金、省级彩票公益金已下达各地。中央和省级资金为补助资金,各地要根据任务指标,在统筹使用好国家和省级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本地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尽可能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要科学安排资金,重点向视力残疾人和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需求倾斜,充分实现投入资金少,获益人数多的效果。
六、工作流程
(一)广泛宣传,受理申请。各市(州)、县(市、区)残联要做好项目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使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知晓政策和相关规定,深刻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由村残协负责人和困难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农村残疾人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表》《吉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表》,确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摸底筛查,开展评估。各县(市、区)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予改造;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进行实地摸底调查,核验农村服务场所和残疾人相关证明,根据场所的实际条件和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从事家务情况、生活自主情况、家庭实际状况等,制定改造方案,并对拟改造部位进行拍照留存。《吉林省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表》《吉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申请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完善后报市(州)残联审定,审定合格后的申请表及时返回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各县(市、区)残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拟改造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残疾人家庭在其所在区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改造对象。
(四)规范程序,组织施工。按照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施工单位要根据改造方案和无障碍建设相关标准,在充分考虑和听取农村村民和受益残疾人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施工。施工应尽量减少对服务场所和残疾人家庭正常生活的影响,提高改造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改造项目实用和安全质量。
(五)加强监管,确保实效。施工过程中,县(市、区)残联要加强质量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县(市、区)残联要认真组织工程验收,拍摄改造后照片,填写《吉林省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验收表》《吉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验收表》。市(州)残联要做好项目申请、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全链条监管工作,每月23日前,报送本地当月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相关数据。省残联将适时赴有关地区开展调研督导,对于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将给予通报或约谈。
(六)建立档案,录入系统。在无障碍改造各个环节,各县(市、区)残联应及时收集整理申请表、公示资料、服务合同、改造方案、施工方案、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验收表等改造资料,建立健全基础档案。改造项目全部结束后,各县(市、区)残联应于11月30日前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数据录入中国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各市(州)于11月30日前,统一向省残联报送《吉林省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统计表》《吉林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受益人统计表》。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纳入工作大局。各级残联要站在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残疾人生活状况持续改善的高度,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力争推动无障碍改造项目纳入当地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残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无障碍改造工作, 确保项目抓实抓细。要科学制定本地项目无障碍改造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逐级压实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项目实施。各级残联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向财政部门积极汇报,保障中央和省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划拨。同时争取本地资金投入,构建工作长效机制。要动员各方力量,统筹住建、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资源,增强工作实效,提升改造效果。
(三)科学评估、加强考核,做好资金管理。各地要将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加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要落实好回访受益残疾人制度,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监测残疾人满意度。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