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发改审批字〔2022〕30号
吉林红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磐石市再生材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立项请示》(红翔请[2022]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磐石市再生材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吉凯评字[2022]264号),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审批条件,原则同意磐石市再生材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磐石市再生材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220284-04-01-102097)。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红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北至明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至农田,西至磐石市公安局明城交警支队,东至沈吉线铁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为 26096㎡,新建车间2栋、综合楼1栋、 办公楼1栋。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管网等场区工程。
五、建设期限
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847.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158.75万元,建设期利息675.00万元。流动资金13.95万元。所需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吉林红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红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红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红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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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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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磐石市再生材料园区一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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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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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招标方式 |
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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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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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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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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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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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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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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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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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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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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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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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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