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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11-24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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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磐发改审批字〔2022〕62

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立项请示》(磐鑫投请[202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凯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凯评字[2022]466号),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审批条件,原则同意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211-220284-04-01-387110)。

  二、项目法人单位

  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磐石市阜康大路以北、创业街以东,石河以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平台,主要包括大屏建设、城市管理、市场主体监测、产业结构、产业地图、创新发展、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补链图、企业画像、关联图谱等系统。同时改造机房及相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购置相关硬件设备设施。

  五、建设期限

  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6101.0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建设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一)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磐石市鑫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1122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智慧磐石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21122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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