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
部门预算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项目支出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立时间:1983年
单位性质:党政机关
主要职能: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省委、吉林市委以及市委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
(二)加强对政法领域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工作。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六)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八)代管市法学会。
(九)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磐石市委政法委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综治科、维护稳定工作科、反邪教协调科;代管市法学会。
扫黑办、法学会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人员情况:在职人员14人,编制数19人,领导职数3个。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748.61万元,比 2023年预算数727.52万元增加21.09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增加。
二、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74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8.61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6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7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1万元,占28.8%;项目支出533.3万元,占71.2%。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8.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9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0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1万元,占28.8%;项目支出533.3万元,占71.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9.6万元,占92.7%;公用经费15.71万元,占7.3%。
公共安全(类)支出690.27万元,占92.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6万元,占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9.03万元,占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16.65万元,占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同。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23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 2023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 2023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 2023年预算数相同。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1万元,比 2023年预算增加16.9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办公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4年确定13个部门本级预算项目,涉及金额533.3万元,项目内容为:法律专家服务站经费、反邪教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维护稳定工作经费、司法救助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综治中心二期项目、综治中心经费,人民防线及政法委工作经费,主要目标为: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了规划建设一网统筹治理模式。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效能,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应急一次性救助金,维护社会稳定规划建设综治中心,需要后勤保障人员3人负责事乡两级综治中心运行及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效能。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处理信访案件,保证扫黑除恶及维护稳定工作正常运转,为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社会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为促进预算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制定的目标。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24年部门预算表套表(预算一体化系统报表查询模块中提取相应数据).
注意:请勿删减文字部分内容,表格中如果是空表也需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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