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部门决算
2024年9月2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二)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开发区群团工作。
(三)推进开发区经济发展,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审核和申报,协调推进开发区内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五)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六)负责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保障服务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七)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八)根据授权,负责相关部门下放、委托给开发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财政税收、审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相关工作。
(十)联系、指导驻区各类机构,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十一)行使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二)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 六个机构,分别为: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统战、政法、人大、政协、群团、武装、档案、保密及行政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制发及文字综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抓好机关建设;负责做好接待、车辆管理、采购办公用品等后勤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二局。负责明城域内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管理工作,做好企业运行服务及规模企业培育工作;负责组织园区运营企业项目的包装、申报及考核工作;负责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用工平台建设、涉法涉诉、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相关部门下放、委托给开发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技改、转型升级及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评工作;负责双停企业盘活工作;负责承接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促进二局(招商二局)。负责明城域内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包装、推介,联系域内企业,做好跟踪服务等工作;协助进驻企业办理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做好入区项目协议及档案管理和“一企一册”等工作;协调调度开发区其他部门人员招商信息收集上报整理;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与确认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设工程二局。负责明城域内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做好企业项目建设方案预审、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施工安全管理、工程指令监管和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包装工作;负责编制辖区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企业项目建设规划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档案办理以及相关的文字综合等工作;完底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计局),负责抓好财政、审计、资产及所属国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算并组织执行,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进行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负责对开发区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严密财经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二局(环保二局)。负责明城域内相关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开展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安全培训指导;负责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宣传、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及环保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纳入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46.4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1.24万元,下降22.6 %。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0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1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3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2万元,占19.3%;项目支出1154.99万元,占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50.14万元,占90.6%;公用经费25.99万元,占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46.4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1.24万元,下降22.6 %。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2.86万元,降低25.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33万元,占22.9%;城乡社区(类)支出164.6万元,占1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70.18万元,占60.8%;其他(类)支出68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人员经费年初预算为176.2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整增加。
2.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多。
3.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76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安排的资源勘探信息等预算资金不足,在后期又追加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公用经费2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较上年增加0.02万元,上升0.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较上年减少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节能减排降耗要求,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99万元,主要是公车日常保养、维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02万元,上升0.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十、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1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34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监管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07万元,执行数为127.92元,完成预算的5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二是食堂运行(公务接待);三是报刊费;四是招商经费、扩权强镇;五是取暖费;六是物业费;七是污水处理管道维修;八是建龙占地未安置人员生活补助;九是小城镇建设。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小城镇建设项目没有完成;二是取暖费项目没有完成,主要原因就是财政资金不足,没的按时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沟通,保证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本年度无部门评价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3.8%,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共有车辆2辆(车籍1辆在本部门、1辆在明城镇政府),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对部门使用的所有“项”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科目说明和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