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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磐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25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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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磐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492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向公安局所属单位传达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实施本地重大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挥处置辖区内治安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经济秩序。 (四)指导、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依法管理本地区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游、就业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公安消防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县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赫章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磐石市公安局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磐石市森林公安大队。内设派出机构18个,分别是东宁派出所、河南派出所、福安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烟筒山派出所、明城派出所、红旗岭派出所、黑石派出所、牛心派出所、呼兰派出所、吉昌派出所、松山派出所、石咀派出所、富太派出所、宝山派出所、驿马派出所、朝阳山派出所、取柴河派出所。内设监管场所2个,分别是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

纳入磐石市公安局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内设机构11个: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警大队、交巡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磐石市森林公安大队

2、内设派出机构18个:东宁派出所、河南派出所、福安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烟筒山派出所、明城派出所、红旗岭派出所、黑石派出所、牛心派出所、呼兰派出所、吉昌派出所、松山派出所、石咀派出所、富太派出所、宝山派出所、驿马派出所、朝阳山派出所、取柴河派出所。

3、内设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495.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63.94万元,增长16.7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上涨、辅警人员增加以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89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80.04万元,比上年增加1814.45万元,增长13.88%,主要是人员工资的上涨、辅警人员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63万元,比上年减少104.71万元,下降90.78%,主要是公益岗工资由我局发放改由就业局发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20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7.66万元,比上年增加2241.27万元,增长25.08%,主要是人员工资的上涨以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项目支出503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439.71万元,增长40.09%,主要是辅警人员的增加;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22.3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89.7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上涨、辅警的增加以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13.2万元,增长30.7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上涨、辅警的增加以及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0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136.54万元,占87.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14万元,占6.22%;卫生健康支出367.87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627.69万元,占3.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28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7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67.9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27.7万元,支出决算为6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8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9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较2022年度增加40.21万元,增长28.29%,主要原因是办案车辆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较2022年度增加40.21万元,增长28.29%,主要原因办案车辆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12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3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汽油费及汽修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89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62%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聘用辅警人员劳务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9.76万元,执行数为1320.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53%

自行车管理所培训中心人员及部分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2万元,执行数为266.47万元,完成预算的61.68%

智慧公安、智慧交通项目网络运营线路租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5万元,执行数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84.18%

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3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68.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0.19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277.2万元,降低20.27%,主要是压缩办公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磐石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0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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