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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磐石市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25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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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磐石市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202492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办法。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准入、收费标准、招标采购、监督管理等政策。

(五)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各险种基金征缴和企业离休老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费用征缴经办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大病及生育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及其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救治金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培训指导工作;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并对其进行指导;负责提供医疗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编制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和财务、统计报表;定期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承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磐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医疗保障科和综合科;磐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内设9个机构:办公室、审核科、结算科、网络监控科、信息统计科

财务科、基金征缴科、医疗救助科、档案室。

纳入磐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磐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     磐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16.4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5.03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专项资金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62万元,比上年增加440.69万元,增长43.91%,主要是项目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31万元,比上年增加45.8万元,增长8.26%,主要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461.91万元,比上年增加401.83万元,增长87.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6.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5.03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1.63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本单位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由于项目增加有所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9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827.93万元,占89.0%;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7.2万元,支出决算为93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64.83万元支出决算为6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预算偏差。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50.33万元,支出决算为8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预算偏差。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 32.04 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44%,决算书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正常预算偏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6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由于项目增加有所变化;本年支出86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由于项目增加有所变化;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40.4%;较2022年度减少1.11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相关政策未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相关政策未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38.4%;较2022年度减少1.32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23年部分费用由24年初拨付。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3年部分费用由24年初拨付。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312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4万元,主要是是按财政相关政策未变化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80%;较2022年度增加0.22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相关政策未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相关政策未变化。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来宾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2023 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01 万元。 全年执行数 101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如下:通过各项绩效目标自评,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能力,为全市参保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从根本上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运行经费支出7.04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0.4%,主要是其他交通费及差旅费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磐石市医疗保障局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磐石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正常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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