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磐石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决算
2024年9月2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医疗卫生、人口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中、长期卫生、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
(四)组织实施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五)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救护责任。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
(六)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事业,监督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承担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
(七)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拟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监督实施网上和计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技术质量控制与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八)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组织卫生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普及知识宣传教育,指导推进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指导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
(十一)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磐石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组织监督管理。
(十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行规范和规程标准。
(十三)推进安全监督责任体系和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建立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后应当及时处理。
(十四)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制度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
(十五)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六)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开展处罚,对四害超标单位、公共场所进行处罚,对工作突出进行奖励。
(十七)负责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事项的勘查、讨论、审批、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受理、办理涉外婚姻生育和部分再生育证明的登记、审批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指导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依法开展乡村医疗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工作。
(十八)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老年法规、政策在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街区的落实情况。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九)拟订全市农村卫生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 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把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二)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和市(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3、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分工。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二十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磐石市卫生健康局内设十一个机构,分别为:
(一)办公室
(二)规划信息与财务审计科
(三)医政医管科(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科、科教科)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健康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
(六)人事科
(七)中医医管科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
(九)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十)社区办
(十一)红十字会办公室
纳入磐石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磐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磐石市医院
3、磐石市中医院
4、磐石市东宁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5、磐石市河南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6、磐石市河南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7、磐石市呼兰镇卫生院
8、磐石市牛心卫生院
9、磐石市烟筒山镇卫生院
10、磐石市红旗岭镇卫生院
11、磐石市黑石镇卫生院
12、磐石市牛心镇细林卫生院
13、磐石市松山镇卫生院
14、磐石市富太镇卫生院
15、磐石市驿马卫生院
16、磐石市三棚卫生院
17、磐石市宝山乡卫生院
18、磐石市石嘴镇卫生院
19、磐石市烟筒山镇官马卫生院
20、磐石市吉昌镇卫生院
21、磐石市吉昌镇大旺卫生院
22、磐石市吉昌镇长崴子卫生院
23、磐石市取柴河镇卫生院
24、磐石市明城镇卫生院
25、磐石市朝阳山镇卫生院
26、磐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7、磐石市疾病控制中心
28、磐石市卫生技术教育中心
29、磐石市结核病防治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90.2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00.98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疫情经费减少,基层单位的基本公共项目资金未通过本局拨付,由财政直接拨付,导致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7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4.37万元,比上年减少2265.92万元,下降28.5%,主要是疫情经费收入减少,基层单位的基本公共项目资金未通过本局拨付,由财政直接拨付;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3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8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84万元,增长19.9%,其中,人员经费601.35万元,公用经费97.5万元;项目支出5136.14万元,比上年减少2256.21万元,下降30.5%,主要是基层单位的基本公共项目资金未通过本局拨付,由财政直接拨付;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90.2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00.98万元,降低28.1%。主要原因:疫情经费减少,基层单位的基本公共项目资金未通过本局拨付,由财政直接拨付,收入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0.36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疫情经费减少,基层单位的基本公共项目资金未通过本局拨付,由财政直接拨付,收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5811.88万元,占9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9.7万元,支出决算为583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8%。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979.7万元,支出决算为58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当地预算,中央和省级资金都不包含在内,以及人员工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12万元、津贴补贴104.02万元、奖金14.23万元、绩效工资2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住房公积金83.41万元、医疗费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3万元、离休费26.32万元、抚恤金23.11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
公用经费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84万元、印刷费2.13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2.1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7.84万元、差旅费22.02万元、维修(护)费5.25万元、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专用材料费13.83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90.3%;较2022年度增加0.4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上级来访检查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成本,削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有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的90.3%;较2022年度增加0.4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上级来访检查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成本,削减开支。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督导检查工作。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5个、来宾20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1352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2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实际完成12661人,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实效指标奖励和扶助金到位率100%,社会效益指标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疫情防控办公经费数量指标经费使用率100%,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规率100%,时效指标经费申请、使用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保证行政工作正常运行。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2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2.85万元,执行数为478.1万元,完成预算的64.4%。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9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
计划生育特服对象走访慰问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老年人乘车专项补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8.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7.4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
村卫生室运转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65万元,执行数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7%。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87万元,执行数为2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2%。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25.22万元,增长34.9%,主要是灭蚊灭蟑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磐石市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