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
部门预算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项目支出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立时间:1983年
单位性质:党政机关
主要职能:主要职责为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加强对政法领域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磐石市法学会和磐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二、机构设置
(一)政治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组织开展督察检查,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配合市委组织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门管理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工作;协助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了解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政治轮训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和行政后勤事务及财务管理工作。调查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政法工作重大政策和关系全市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市政法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文字综合等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拟订宣传方案和口径;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授权,代管市法学会的干部。
(二)执法监督科(政法举报中心)。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全市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吉林市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市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掌握政法改革和法治磐石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统一接收、转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涉黑涉恶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开展重点案件督办、协调、评查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区、部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
(三)综治督导科。主要职责:调研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全市平安磐石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指导协调各乡镇街区、各部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科。主要职责:指导全市政法系统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工作;调研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五)反邪教协调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综治中心)。主要职责:教协调科。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反邪教斗争活动。调研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协调推动政法等部门开展群防群治,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推动各级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组织推动综治信息动态分析、监测预警;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对基层综治中心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调查掌握全市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反邪教形势,指导协调政法部门新媒体建设和媒体宣传工作;协助市委宣传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国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委宣传部门。
(六)机关党支部。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情况:
1.中共磐石市委政法委员会。行政编制13名,现实有13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1名,现实有1人。
2.磐石市法学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4人。
3.磐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3人。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452.25万元,比 2024年预算数748.61万元增减少296.3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严重精神障碍以奖代补、综治中心二期项目以及司法救助金等专项经费支出。
二、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收入预算45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99万元,占57%;上年结转194.26万元,占43%。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9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45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6万元,占47.6%;项目支出237.08万元,占52.4%。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99万元,上年结转194.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0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7元,占47.6%;项目支出237.08万元,占52.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8.28万元,占92.2%;公用经费16.89万元,占7.8%。
公共安全(类)支出390.62万元,占8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4万元,占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9.74万元,占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17.55万元,占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 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 2024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9万元,比 2024年预算增加1.18万元,增加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5年确定6个部门本级预算项目,涉及金额50万元,项目内容为:反邪教工作经费、会议费、维护稳定工作经费、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人民防线及政法委工作经费,主要目标为: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了规划建设一网统筹治理模式。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效能,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处理信访案件,保证扫黑除恶及维护稳定工作正常运转,为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社会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同时,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为促进预算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制定的目标。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25年部门预算表套表(预算一体化系统报表查询模块中提取相应数据).
注意:请勿删减文字部分内容,表格中如果是空表也需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