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项目支出表
十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立时间:2002年
单位性质: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是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代表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领导开发区的各项工作,对区域内党务、经济、行政及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由中共吉林市委、吉林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共磐石市委、磐石市人民政府管理。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2)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开发区群团工作。
(3)推进开发区经济发展,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据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审核和申报,协调推进开发区内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5)负责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6)负责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保障服务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7)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8)根据授权,负责相关部门下放、委托给开发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服务工作。
(9)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财政税收、审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相关工作。
(10)联系、指导驻区各类机构,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11)行使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12)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根据上述职责,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10个机构(副科级),分别为:党政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经济发展一局、经济发展二局、投资促进一局、投资促进二局、建设工程一局、建设工程二局、应急管理一局(环保一局)、应急管理二局(环保二局)10个内设机构。
人员情况: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核定编制70名:其中领导职数7名(2正5副),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副处级),管委会主任1名(副处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管委会副主任4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0名,其中:正职10名(副科级)、副职20名(正股级)。不含吉林明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2025年年初,吉林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职人员46人。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5年收支总预算 2185.52万元,比 2024年预算5862.12万元减少3676.6万元,主要原因:扶企资金、招商引资、园区运营等项目预算减少。
二、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2185.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42.78万元,占52.29%;上年结转1042.74万元,占47.71%。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85.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支出预算21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71万元,占50.37%;项目支出 1084.81万元,占49.63%。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5.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2.78万元,上年结转 1042.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6.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9.5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3.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2万元,其他支出143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71万元,占50.37%;项目支出1084.81万元,占49.6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09.49万元,占64.46%;公用经费391.22万元,占35.5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6.68万元,占57.96%,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招商引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21万元,占5.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和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卫生健康(类)支出34.82万元,占1.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城乡社区(类)支出429.50万元,占19.65%,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32.99万元,占6.09%,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住房保障(类)支出 58.32万元,占2.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其他(类)支出143万元,占6.54%,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91.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 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 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 2024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 2024年预算数相同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部门本级0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 2024年预算相同。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25年确定3个部门本级预算项目,涉及金额41.22万元,项目内容包括绩效工资、办公经费、保安保洁。主要目标为认真完成全年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同时,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通过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项目支出为对象,以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为促进预算单位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制定的目标。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2025年部门预算表套表(预算一体化系统报表查询模块中提取相应数据).
注意:请勿删减文字部分内容,表格中如果是空表也需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