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学前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实行地方先行、中央奖补的学前教育阶段政府资助项目和幼儿园资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政府资助项目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500元,城市每生每年2000元。
10.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小学每生每学年600元,初中800元。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按每年在校250天计算,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11.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项目为主,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年生均2000元,资助面为在校生的20%;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除学杂费标准为省首批900元,省重点700元,一般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