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贯彻落实《磐石市文物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推动压实乡镇(街道)属地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文物安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依法依规加强文物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文物安全检查、执法巡查机制。梳理完善文物管理常态化工作制度,依法高效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合力。协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各自职能,在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监管等方面加强对文物工作的保障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方案》通过那些步骤开展?
一是健全文物名录,落实完善文物基础信息。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的“四有”工作,依法划定并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全面梳理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名称、等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基础信息,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梳理可移动文物名称、级别、时代、质地等信息,建立可移动文物名录。
二是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文物工作队伍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依法依规、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文物工作队伍,全面提升文物工作队伍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发挥博物馆(抗日斗争纪念馆)对外交流展示作用。深度挖掘我市独特的文化文物资源,围绕与磐石关联密切的红色历史、抗联英雄人物,与北京延安文化展示中心合作交流,推出精品展览。提高文化的承载力、影响力、丰富度,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新期待。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督查检查制度》。由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宗教、消防等部门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涉及多部门工作职能的问题。
五是全面落实《文物管理常态化工作制度》。每年年初召开文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文物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文物安全问题。
四、如何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开展?
一是市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评比重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二是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文物安全协调机制。把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文物安全突出问题。
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文物安全监管,确保文物安全,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不力的予以严肃追责。
四是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文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活动,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文物工作队伍;文博单位开展好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五是营造全民参与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营造文物管理保护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