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24号)、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64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对畜禽粪污防治和利用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2022年5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5号),部署在全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磐石市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二、重大意义
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利用和散养畜禽粪污收集利用,是发展种养循环资源化利用,提高有机肥代替化肥比率,增强黑土地保护能力,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预防畜禽粪污直排、私排的重要措施,是协助环保部门治理点源污染、助力属地政府监管综合利用的得力举措。
三、制定依据
1.《吉林省政府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70号)。
2.《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环发〔2023〕13号)
3.《吉林市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吉市农组〔2022〕27号)。
4.《吉林市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吉市农办〔2024〕4号).
四、主要内容
《磐石市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二)任务目标。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工作。1.突出抓好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的规划建设。2.规范管理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3.切实提升散养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4.持续增强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有机肥生产能力。5.切实抓好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的运行监管。6.科学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长效机制。7.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指导服务。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做好常态监管;3.加大政策支持;4.强化考核督导。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