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稳定运行,经价格听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对《磐石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依据及背景
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有序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包括居民用户在内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形成上下游畅通的价格调整制度,既能及时疏导城燃企业积累的价格矛盾,又能节约行政成本,缩短价格决策周期,提高工作效率,进而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对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3〕679号)文件精神,未建立联动机制的要加快建立机制,已建立的要对联动周期、联动方式、联动程序等内容修订完善。我局在原联动办法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先后履行了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了新联动办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对联动程序、联动方式、联动周期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居民用气上涨幅度设定限制性条件,非居民联动周期修改为区分冬夏季,明确居民和非居民价格联动不再组织听证。
附件:关于印发《磐石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的通知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