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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磐石市困难群体实施水价气价优惠政策》的解读
日期:2026-02-09    来源:磐石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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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切实减轻我市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水价、气价优惠政策,自2026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

  二、优惠对象范围

  1.由民政局认定的困难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具体以民政部门核定名单为准)。

  2.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具体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名单为准)。

  三、优惠政策及标准

  1.水价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免收污水处理费,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内价格优惠0.50元/吨,进入第二、第三阶梯执行对应价格。

  2.气价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用户,每户每年给予5立方米的免费天然气用量。

  、常见问题解答

  1. 问:我既是低保对象又是优抚对象,能享受两次优惠吗?

  答:不能,原则上一个家庭仅能以一种主体身份享受一次优惠。

  2. 问:优惠资格有效期多久?需要每年重新办理吗?

  答:登记后一年内有效,若证件/证明信息更新,需到网点重新核定备案。

  3. 问:免费天然气没用完可以留到下一年吗?

  答:不可以,免费气量不累计、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关于对《磐石市市困难群体实施水价气价优惠政策》的通知

 

 
(责任编辑:魏子媛)
初审:魏子媛 复审:李治君 终审:罗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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