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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2010年第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0-01-23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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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磐政办发〔2010〕5号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磐石市2010年第三产业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磐石市2010年第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磐石市2010年第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三产”财税贡献能力,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现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十二届三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实力磐石、和谐磐石、生态磐石”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我市第三产业发展现状、发展方向和发展潜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清查、专项治理、专项评比活动,以完善体系、扩大规模、提高层次、打造特色为目标,坚持市场引导、政策鼓励、放宽经营、放手发展,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划行归市,强化市场监管,为构建核心功能突出、网点布局合理、服务体系完善、比较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对区域经济拉动力强的第三产业发展体系奠定基础。 

2010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计划实现104亿元,同比增长36.3%。其中,交通运输业实现37.82亿元,房地产业实现2.19亿元,批发零售业实现12.38亿元,住宿餐饮业5.31亿元,信息传输业2.16亿元,金融保险业6.29亿元,其他37.85亿元;新增批发零售业户1963户、住宿餐饮业户366户、新兴业态户60户。 

二、重点工作 

(一)交通运输业 

1.开展货物运输企业、业户车辆集中摸底清查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公路货物运输车辆不在本地纳税的进行清查整治,对在本市从事运营又在本地依法纳税的由交警部门实行“绿色通行证”制度。设立外地车辆本地纳税窗口,制定鼓励支持外地车辆本地纳税优惠政策。年内在磐石开发区、明城开发区、红旗岭镇分别成立纳税窗口。(牵头部门:交通局;责任部门: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经侦大队、国税局、地税局) 

2.开展域内大型企业物流业务调研活动。出台鼓励企业实行物流外包优惠政策,协调镍业、建龙、亚泰、冀东等大型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剥离、外包工作,整合零散运输业户,组建大型运输公司1-2户,建设第三方物流市场,形成规模税源。(牵头部门:交通局;责任部门:公安局交警大队、经济局) 

3.规划启动汽贸城建设。城区在供电公司以南、202国道以东,火车站以北集中建设集车辆配件、修车、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综合性机动车服务中心。同时启动规划明城开发区、红旗岭镇汽贸服务中心建设,形成新的税源企业。(牵头部门:住建局;责任部门:交通局、经合局、工商局、磐石经济开发区、明城经济开发区、红旗岭镇) 

4.全力推进吉草高速公路磐石段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落地开工;加大磐石开发区大型仓储物流项目引进力度,争取年内落地1个。(牵头部门:交通局;责任部门:经合局、磐石经济开发区) 

(二)批发零售业 

1.开展批发零售行业普查工作。重点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市场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调查,严格清理整顿借零售之名从事批发,外地业户到本市从事批发、零售业户达到起征点却一直没有缴税的现象,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挖掘新的税源。(牵头部门:国税局;责任部门:地税局、商务局、工商局、供销联社) 

2.启动全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借助全国县级城市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契机,结合我市城市发展规划及服务业发展走势,完成全市市场、商场、超市等大型商贸设施的整体布局工作,进一步明确重点商业中心的集聚区和功能区,避免重复建设,散乱经营,提升批发零售业的规模化水平,方便市民生活。(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局) 

3.启动现代购物中心建设(剧场原址),推进市商贸城北方购物中心东侧商贸步行街建设,规划建设新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新城区购物广场和磐石经济开发区商业广场。利用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城乡市场流通发展资金”,在相关乡镇建设1-2家封闭式农贸市场;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标准化“农家店”50家,使全市“农家店”总数达到411家,村级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加快市商贸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畅通城乡市场流通渠道。(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磐石经济开发区、住建局、供销联社、工商局) 

4.开展放心消费企业、店铺、摊位评比活动。通过典型带动,推动诚信经营,构建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工商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食品药监局) 

(三)住宿餐饮业 

1.开展全市餐饮“特色精品店”、“特色金牌菜”评选活动。打造区域餐饮文化特色,引导提升餐饮业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监局) 

2.规划培育高档餐饮、娱乐街区。结合城区7、8号地的开发,在阜康大路段规划建设高档餐饮一条街;在石城大街段规划建设高档休闲(茶社、酒吧)一条街,出台政策,鼓励进街经营。进一步放宽政策,提高标准,集中打造城区特色休闲娱乐服务区,扩大全市餐饮服务业的规模和层次。(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住建局、公安局、执法局、工商局、科技局、卫生局) 

3.启动星级宾馆项目建设,协助开发企业做好周边商业网点规划和设施建设,引进经济型酒店、商务酒店、快捷酒店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连锁经营项目,提升服务层次。(牵头部门:住建局;责任部门:商务局、公安局、旅游办) 

(四)信息传输 

加快信息产业园(信息大厦)建设,推进星脉信息传媒公司项目投入运营,确保星脉信息科技产业园网络增值、系统集成、光电子、动漫游等国家鼓励类高科技项目4月份开工建设,明年投入使用。同时引进20户网络运营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牵头部门:磐石经济开发区;责任部门: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五)房地产业 

1.完成房地产开发面积38万平方米(续建10万平方米)。(牵头部门:住建局;责任部门:发改局) 

2.开展优质物业管理企业评比活动,创建一批“优质物业管理服务样板区”,培树2户综合服务物业管理示范企业。(牵头部门:住建局;责任部门:相关街道) 

(六)金融业 

1.引进中国银行等2家以上金融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部,增强投融资能力。(牵头部门:经济局;责任部门:人民银行) 

2.新引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家以上,引导和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对第三产业重点企业予以担保扶持。(牵头部门:经济局;责任部门:人民银行) 

(七)其他服务业 

1.加大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引进力度,争取年内引进4户中介组织机构,提高商务服务的水平。(牵头部门:发改局;责任部门:财政局、经合局、经济局、司法局) 

2.开展现有旅游景点、场所运营情况调查,加强市场监管。发挥现有优势,年内发展“休闲游”、“农家游”、“民俗游”、“宗教文化游”等特色旅游项目10个,全力打造旅游新亮点。(牵头部门:旅游办;责任部门:工商局、相关乡镇) 

3.建立大型商贸企业、优秀中小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点20个,推进商贸企业信息化建设,引导电子商务全面发展,提高服务业的整体水平。(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供销联社、工商局) 

4.挖掘整合城市广告公共资源,包括主要街路的灯杆广告,各类广场、主要出口、高速公路路边的大型牌匾广告等,采取市场运作、有偿经营的办法,形成新的财源。(牵头部门:商务局;责任部门:城管执法局、交通局、住建局) 

5.开展全市营业房屋租赁调查工作,依法征税,形成新的税源。(牵头部门:国税局;责任部门:地税局、住建局) 

6.制定出台《磐石市门楣广告牌匾设置标准》,开展全市商家牌匾规范、整治行动。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亮化、统一备案”的原则,采取严格规范整治新增牌匾,逐步规范整治存量牌匾的办法,规范我市牌匾设置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牵头部门:城管执法局;责任部门:商务局) 

7.结合新城区建设,启动教育、卫生、商业、广场等发展建设规划,整合公共资源、优化布局结构,强化经营城市理念,努力提升新城区功能,增强发展后劲。(牵头部门:发改局;责任部门: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商务局设立办公室,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结合重点工作,各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必须在2月末前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三产工作的快速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把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指标任务纳入各部门单位全年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科学、公正奖惩制度,真正调动起各责任单位抓好第三产业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磐石市推进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磐石市推进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彦华   副市长 

副组长:于乃东   市商务局局长 

        高  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金成焕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戚  武   市住建局局长  

孙国臣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商  杰   市经济局局长 

杨恩宽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士宝   市统计局局长 

王春山   市供销联社主任 

聂翠霞   市工商局局长 

赵建国   市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边郁忠   市国税局局长 

刘木春   市地税局局长 

孟繁忠   市公安局政委 

徐  杰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韩万义   市司法局局长 

闫连生   市财政局局长 

宋振明   市卫生局局长 

乔永海  市人民银行行长 

刘明林  联通公司经理 

孟庆平  移动公司经理 

刘大军  电信公司经理 

陈振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区)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于乃东(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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