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磐政办发〔2010〕3号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磐石市2010年春季动物
防疫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安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
《磐石市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磐石市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吉林市关于抓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我市2010年春季动物防疫(以下简称“春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定本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抓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对做好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春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二、各乡镇街区要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春防”工作任务。
三、按照“乡镇政府组织发动,村组干部带队参与,村级防疫员具体实施,防疫监督人员指导监督”责任制要求,实行市、乡(镇)、村、组四级联动逐级负责、递次进行的工作制度,细化防疫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实行动物防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春防”工作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2010年1月12日开针,3月20日结束,4月份组织检查验收。
五、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的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畜禽标识率达到100%。同时,要继续做好仔猪副伤寒、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牛炭疽、牛出败等其他危害畜牧业发展的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六、要严守免疫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免疫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制度,严格按照“消毒严、部位准、深度够、剂量足”的免疫操作规程,实行打针、上标、出证建档、栏圈消毒同步进行的工作模式。对农村散养畜禽采取分组集中和分村(组)突破的办法逐村逐户进行免疫和圈舍消毒。对实行封闭管理的规模养殖场(户)要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健全防疫制度,加强基础免疫,并定期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七、“春防”普注结束后,要全面采取养殖户免疫申报和防疫员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季防月补、程序免疫和适时免疫制度,对农户填槽补栏的畜禽和未达到免疫要求的畜禽及时补免、补防,以有效构筑畜禽群体免疫保护屏障。
八、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疫考核办法,大力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防疫员的业务素质,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严格按照强制免疫工作要求,迅速落实好防疫所需疫苗、器械、消毒药品和免疫标识等物质。加强市、乡(镇)、村疫苗冷链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有疫苗储存低温冷库、乡镇有疫苗中转存放专用冰箱、村级动物防疫员有疫苗保温箱的要求,配好备齐疫苗冷冻冷藏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疫苗、标识的储藏、保管、发放登记等管理制度。
九、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伪造、贩卖免疫耳标、免疫证、免疫档案的违法行为,确保“春防”工作有序开展。
十、各乡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迅速落实防疫工作经费和防疫风险金,为“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十一、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周报制度。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街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要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要求,建立健全市督查乡(镇)、乡(镇)督查村组,一级抓一级的督办机制,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